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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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ZC241137H |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梨园和冷库4年使用权 |
14.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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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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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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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梨园和冷库4年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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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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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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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梨园和冷库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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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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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资产位于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梨园面积103亩,冷库面积300㎡.该资产配套齐全,位置优越,可用于农产品种植经营等项目。 2、标的资产现状出租,整租。 3、其他事项详见鲁创资评报字(2024)第D1005号《资产评估报告》。 4、冷库建设目前正在办理土地手续,处于筹备建设阶段。建成后投入使用。 5、标的租赁期限为4年。 6、本标的物优先承租方相关说明:优先承租方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期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原承租方证明,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承租权。 7、梨园冷库预计2025年4月份竣工投入使用;梨园现有梨树8800棵、彩钢房90㎡、空调2部、监控器7个、金属围栏约160米、公厕1处、办公设备1套、道路、硬化地面、水电线路设施均归村集体所有。 8、行使优先权的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现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现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放弃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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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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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村民委员会阳光村务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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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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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
评估机构 |
山东创德乾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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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xxxx集团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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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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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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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鲁创资评报字(2024)第D10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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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 (万元) |
14.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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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4.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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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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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要求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14.8万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冷库租金在冷库建成交付后,次月开始计算租金,冷库未建成期间的租金抵扣次年部分租金。第2、3、4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将14.8万元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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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并在《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交易中心负责将首年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承租方每年一次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土地用途为种植粮食作物,且负责土地范围内的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及环境污染的项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土地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平整场地、水利设施建设等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修建性工作无偿交给出租人,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项目租期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冷库未建成期间,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交易费用根据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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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承租权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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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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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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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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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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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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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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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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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名电话:0531-81272777
咨询电话:0546-831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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