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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盛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区黄河路839号19套房产

发布时间: 2024-09-11 10:29 阅读量: 84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240820

山东盛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区黄河路839号19套房产

477.08万元

477.08万元

2024-09-11至2024-09-25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山东盛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址

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1080号综合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山东盛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区黄河路839号19套房产

 

所在地

东营区黄河路839号1幢201号、202号、203号、204号、205号、206号、207号、208号、209号、210号、211号、212号、213号、214号、215号、216号、217号、218号、219号、共19套房屋(权证编号为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200843号)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东营区黄河路839号19套房产

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200843号

477.08

100

 

合计

-

-

477.08

100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房产位于东营区黄河路839号1幢201号、202号、203号、204号、205号、206号、207号、208号、209号、210号、211号、212号、213号、214号、215号、216号、217号、218号、219号、共19套房屋(权证编号为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200843号);土地使用年限至2044年1月28日止19套房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标的房产产权属于山东盛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标的房产对应的房产证、土地证面积尚未进行分割,受让方受让后需重新办理不动产证。

3、标的房产面积803.45平方米,评估报告所列面积仅供参考,最终面积以办理不动产证时的面积为准;

4、标的房产的具体位置、外观、内部情况、结构构造、外观尺寸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编号:鲁万评报 (2024)029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

股东决议

 

批准日期

2024年6月24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万相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30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万评报〔2024〕029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477.08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77.0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完成6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除相关法律政策规定须由转让方承担的外,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其余可能产生的费用需自行了解,本次评估结果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由转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房产受让后办理相关证件以及过户的全部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谨慎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1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477.08万元

 

经纪机构意见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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