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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新区榴香园39幢3单元301室

发布时间: 2024-09-10 09:24 阅读量: 1037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240693

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新区榴香园39幢3单元301室

1033706元

1033706元

2024-9-10至2024-9-24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址

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井冈山路808号黄河三角洲大数据港南区12楼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新区榴香园39幢3单元301室

所在地

东营区宁阳路86号39幢3单元301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新区榴香园39幢3单元301室

鲁(2022)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39684

103.3706

30

2

 

 

 

 

3

 

 

 

 

合计

-

-

 

 

产权隶属

□A.央属 □B.省属 □C.市属☑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状态为空置。   

2、标的位于东营区宁阳路86号39幢3单元301室。

3、标的房产为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4、标的房产已办理房产证,转让方承诺房产受让后配合受让方完成产权变更手续,标的不包含内部家具。

5、其他事项详见山东鲁业房估(2023)字第001692号《房地产价值估价报告书》。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纪要〔2023〕第40号

批准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鲁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1月15日

评估报告文号

山东鲁业房估(2023)字第001692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103.3706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3.3706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房产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并交纳房屋维修基金,转让方仅就现有资料配合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A.是  ☑B.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状态为空置。   

2、标的位于东营区宁阳路86号39幢3单元301室。

3、标的房产为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4、标的房产已办理房产证,转让方承诺房产受让后配合受让方完成产权变更手续,标的不包含内部家具。

5、本次转让资产只限于房产本身,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附属物,室内物品在房屋成交前,由产权人将室内资产移走。

6、其他事项详见山东鲁业房估(2023)字第001692号《房地产价值估价报告书》。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3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0.2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103.3706万元

 

经纪机构意见

机构名称

 

审查意见

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业务操作规则》的规定,我单位接受转让方委托,代理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新区榴香园39幢3单元301室项目,向产权中心提出挂牌申请,并已对转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核实。

    经核实,转让方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转让方的转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建议受理。

 

经纪机构(盖章)

 

产权交易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咨询电话:0546-8312789

 

报名电话: 0546-609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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