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频道 > 实物资产交易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电池片车间设备资产

发布时间: 2024-02-28 14:45 阅读量: 3717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起止日期

SWZC240140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电池片车间设备资产

260.79万元

260.79万元

2024-02-28至2024-03-12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  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徐州路28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电池片车间设备资产


所在地

东营市东营区徐州路28号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电池片车间设备资产


260.79

60


合计

-

-

260.79



产权隶属

市属


标的性质

国资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资产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徐州路28号,为天信光伏电池片生产设备,该资产以现状公开处置。设备主要为清洗车间前清洗、后清洗设备,扩散车间扩散炉,镀膜车间刻蚀机,双管PECVD系统,印刷车间印刷机、烧结炉等设备及附属设备等共计743项。

2、设备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并存在部分部件缺损及老化隐患。本评估值只作为此次全部资产起拍价的参考值。

3、公开转让的设备以资产评估报告记载的设备清单为准,设备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装运,期间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车间为洁净厂房,设备拆除时确保车间隔断不能破坏,车间内设备拆除时地面下及吊顶上相关设备部分必须经公司相关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拆除,拆除后保证地面、吊顶的完好,属于设备的链接线路可以拆除,但车间内任何电柜不能拆动,保持完好。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明评报字【2023】3007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023】第41次之九同意《关于公开处置天信光伏电池片车间设备有关情况的汇报》


批准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中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3年2 月 23 日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1月28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中明资评报字【2023】3007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260.79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60.79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或未实际到现场考察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移交后60个自然日内,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设备拆除期间如有车间隔断破坏或其他损失等,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出具的《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后退还受让方履约保证金。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6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交易费用交易价款。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1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260.79万元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版权所有: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鲁ICP备14012596号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层

传真:0546-6092706 邮箱:sdhsjcq@163.com

业务咨询:0546-6092700 6322581(交易部)

                0546-6092702(综合部)

当前访问人数:15096031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鲁ICP备14012596号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层

传真:0546-6092706 邮箱:sdhsjcq@163.com

业务咨询:0546-6092700 6322581(交易部)

                0546-6092702(综合部)

当前访问人数:1509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