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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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ZR240095 |
鲁文(东营)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3913.035103万元债权 |
-54.39万元 |
3933.035103万元 |
2024-11-25至202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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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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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鲁文(东营)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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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2MAD1XFWKX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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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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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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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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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银海八路159号利津滨海新区创业大厦1幢2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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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城乡市容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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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毕佐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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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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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利津县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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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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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 元) |
以下数据出自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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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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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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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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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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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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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5日 |
3886.0358 |
3953.0351 |
-66.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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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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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6.9993 |
-66.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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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东营乾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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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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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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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1日 |
3882.5325 |
3943.0351 |
-60.5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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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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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60.5026 |
-60.5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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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信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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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利津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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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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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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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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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3886.03 |
389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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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3953.04 |
395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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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67.01 |
-5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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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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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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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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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企业名称 |
利津县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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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25509028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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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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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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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利津县刁口乡政府驻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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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4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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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魏连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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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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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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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股权持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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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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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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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利津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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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利津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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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利津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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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4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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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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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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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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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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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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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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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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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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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933.03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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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剩余交易价款应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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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剩余交易价款应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章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10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建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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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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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利津县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鲁文(东营)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100%股权转让价款为20万元;债权转让价款3913.035103万元。若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截至2024年9月5日,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利津县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比例100%,实缴出资0万元。 3.其他事项详见东乾会专审字(2024)第1034号《审计报告》和鲁信资评报(2024)第0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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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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