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日期 |
||||||||
SWZC24079201H2-02H2 |
东营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所属2台车辆 |
8.1524万元 |
5.943099万元 |
2024-11-04至2024-11-08 |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东营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
住 址 |
东营市开发区府前大街31号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营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所属2台车辆 |
||||||||||
|
所在地 |
东营市东营区 |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品牌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
|
1 |
鲁EC6179SUV越野车 |
大众途观 |
2.562216 |
1 |
||||||
|
|
2 |
鲁E210H2别克商务车 |
别克GL8 |
3.380883 |
1 |
||||||
|
合计 |
- |
- |
5.943099 |
2 |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状态为空置 2、转让标的拆分受让,每个子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3、鲁EC6179大众途观车架号LSVUJ65N0B2745597,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6月29日,年检有效期2025年6月30日,保险有效期2025年6月14日,截至2024年6月14日已行驶149910公里,目前车辆运行状况良好。 4、鲁E210H2别克GL8车架号LSGUA83B3BE049309,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9月30日,年检有效期2024年9月30日,保险有效期2024年8月26日,截至2024年6月14日已行驶110122公里,目前车辆运行状况良好。 5、标的车辆外观、结构、内部情况等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6、其他事项详见鲁通诚评字【2024】005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东营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东营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8号 |
||||||||||
|
批准日期 |
2024年4月1日 |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东营通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8月22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14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通诚评字【2024】005号 |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8.1524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943099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的运输费用以及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及交易价款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费用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万元) |
2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
|
|
加价幅度 |
0.05万元 |
||||||||
|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
|
|
转让底价 |
5.943099万元 |
||||||||
|
||||||||||||
联系方式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