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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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Q210016H |
胜利油田恒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428.11 万元 |
1590万元 |
2022.01.20-202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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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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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胜利油田恒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东营谊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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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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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胜利油田恒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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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324号安泰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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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立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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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09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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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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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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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商业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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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代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安全评价、环保评价;化工石油工程、海上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检测;船舶和设备的检测。(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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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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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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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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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营华大管道安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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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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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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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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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0日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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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2.70 |
-418.21 |
-39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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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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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7.34 |
2191.54 |
42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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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山东万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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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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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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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1日 |
3896.21 |
-495.94 |
-46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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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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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
2368.91 |
2020.85 |
34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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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万相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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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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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1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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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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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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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2617.34 |
261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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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2191.54 |
219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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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425.80 |
4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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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28.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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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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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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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1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为2038年3月30日。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万评报[2021]067号资产评估报告和鲁万会审[2021]36号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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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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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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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东营华大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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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东营区西二路东(安泰103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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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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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3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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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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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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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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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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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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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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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胜利油田恒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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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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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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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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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股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自行安排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结果独立判断决定是否继续受让。参与受让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继续按照章程履行出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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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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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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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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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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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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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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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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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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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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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31-82172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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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心联系人 |
延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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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46-6092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