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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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ZR16077H | 山东泰嘉投资有限公司77%国有股权 | 1044.30万元 | 1044.30万元 | 2016-11-25至2016-12-22 |
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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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泰嘉投资有限公司77%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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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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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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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嘉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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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颖秀路1237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正琰 | ||||||||||||||||||
成立时间 | 2015年04月16日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经营范围 |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贸易经纪与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建材、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职工人数 | 1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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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16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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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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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临沂天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年04月22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16年03月31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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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25315.09 | 29106.23 | |||||||||||||||||
负债总计 | 27750.00 | 27750.00 | |||||||||||||||||
净资产 | -2434.91 | 1356.2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44.30 | ||||||||||||||||||
律师事务所 |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山东泰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庆春广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78%股权。 2、山东泰嘉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 3、2015年8月28日,转让方持有的山东泰嘉投资有限公司77%股权质押给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书面同意。 4、2016年11月24日,标的企业向国泰租赁有限公司新增借款1750万元,年利率8%。 5、山东泰嘉投资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公告期间到中心办理购买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其他事项详见中天运(山东)[2016] 审字第00340号《审计报告》及临天恒信评报字[2016]第2011、20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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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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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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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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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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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颖秀路1237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继源 |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7.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7.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泰嘉投资有限公司77%国有股权以1044.30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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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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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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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佣金,若产生竞价还须承担转让方竞价佣金;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一次性代标的企业偿还所欠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累计债务本金26750万元及利息(25000万元借款截至2016年11月23日产生的利息为5218.75万元,剩余利息按借款合同继续履行至实际还款日;1750万元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继续履行至实际还款日),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满2个工作日交纳履约保证金6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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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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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609万元(交易保证金209万元,履约保证金64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2个工作日内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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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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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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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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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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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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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31-86196106 | ||
传真 | 0531-86196109 | ||
wangzl@sdcqjy.com | |||
项目提示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