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频道 > 实物资产交易

东营市东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3号办公楼

发布时间: 2024-07-18 09:00 阅读量: 11158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日期

SWZC240625

东营市东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3号办公楼

3243.5205万元

3243.5205万元

2024-07-18至2024-08-14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东营市东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

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府前大街72号海通智慧广场B座416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营市东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3号办公楼

 

所在地

运河路379号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3号办公楼

鲁(2021)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24230号

3243.5205

330

 

合计

-

-

3243.5205

330

 

产权隶属

区属

 

标的性质

国资 

 

标的简介

资产坐落于东营市运河路379号,包含1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938.05平方米。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转让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3号办公楼资产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4年6月28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创德乾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年6月28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6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创德评房字【2024】第D0601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3243.5205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243.520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过户等相应风险,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的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产权中心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费用后直接向转让方清偿:(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使转让方受损的;(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 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4)意向受让方违反交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的;(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6)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产权中心、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5、意向的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向银行申请,待银行同意后,办理后续解押手续。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坐落于东营市运河路379号,包含1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938.05平方米。该资产以现状出售。

2、如因国家政策及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产权未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不承担责任,且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截止评估基准日,该资产处于抵押状态,待征集到受让方后,我单位将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相关约定,持相关交易文件报银行审批同意后转让该资产。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华信评咨字[2024]第1001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33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20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10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3243.5205万元万元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2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2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鲁ICP备14012596号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层

传真:0546-6092706 邮箱:sdhsjcq@163.com

业务咨询:0546-6092700 6322581(交易部)

                0546-6092702(综合部)

当前访问人数:20678067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鲁ICP备14012596号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层

传真:0546-6092706 邮箱:sdhsjcq@163.com

业务咨询:0546-6092700 6322581(交易部)

                0546-6092702(综合部)

当前访问人数:2067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