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ZZR16130 | 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 | 120067.51万元 | 120068.00万元 | 2016-06-30至2016-07-27 |
一、转让方承诺 |
---|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57号4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震 | ||||||||||||||||||
成立时间 | 2007年04月30日 |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经营范围 | 在政府批准的地块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93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15年07月31日 |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年06月13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07月31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717003.27 | 731625.66 | |||||||||||||||||
负债总计 | 531513.14 | 531513.14 | |||||||||||||||||
净资产 | 185490.13 | 200112.5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20067.51 | ||||||||||||||||||
律师事务所 |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2016年5月31日,标的企业申请渤海银行贷款15亿元,申请中国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10亿元(银行已发放固定资产贷款5.5亿元,标的企业已归还1.5亿元,贷款余额4亿元),转让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渤海银行、中国银行已出具书面文件同意转让方转让所持标的企业60%股权,债务由变更后的企业继续承接。 2.其他事项详见大信审字[2015]第3-00653号、青振会专审字[2016]第08-101号《审计报告》及中联鲁评报字[2015]第13050号《资产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无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软件园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云泉 | |
注册资本 | 40000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以120068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20068.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受让该股权的,须同时受让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财富纵横置业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项目编号:SZZR16131)与山东高速绿城莱芜雪野湖开发有限公司41%国有股权(项目编号:SZZR16132);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产生竞价,承担本项目转让方竞价佣金;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0日内采取银行认可的方式,解除转让方为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承担的连带责任,在转让方为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承担的连带责任解除之前,不得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一次性代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偿还所欠转让方截止2016年5月31日债务本息173,757.43万元及2016年5月31日之后应付利息(以借款本金165,011.80万元按年利率6.36%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满2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万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6020.4万元(16020.4万元交易保证金,20000万元履约保证金)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2个工作日内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附件 | ||
联系信息
|
受托会员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
中心联系人
|
王女士
|
||
---|---|---|---|
电话 | 0531-86196106 | ||
传真 | 0531-86196109 | ||
wangzl@sdcqjy.com | |||
项目提示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