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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华泰置业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

发布时间: 2022-09-29 14:11 阅读量: 85990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挂牌时间

SDZR220091

东营华泰置业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

310.967

310.967

2022-09-29至2022-10-31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东营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东营市东营区新区菊香苑


法定代表人

刘勤华


成立时间

2007-11-07


注册资本

(万元)

30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会展服务、酒店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泰集团有限公司

90%


2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0919.21

423.97

412.9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4168.36

37534.82

-3366.46


审计机构

山东新天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2年8月31日

7332.15

1657.71

1711.4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7496.82

53780.81

-16283.99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山东新天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东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2年5月30日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34168.36

40644.49


负债总计

37534.82

37534.82


净资产

-3366.46

3109.6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10.967

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原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原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新天地会审字【2022】第Z1487号《审计报告》和 鲁新天地评报字(2022)第1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66号


法定代表人

刘建民


注册资本(万元)

1456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东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营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东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内容

同意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东营华泰置业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10.96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3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1407室

报名电话:0546-609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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