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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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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WZC24057 |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涉案报废车辆 |
10576元 |
10576元 |
2024-05-07至2024-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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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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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大渡河路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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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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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涉案报废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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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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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规格型号 |
评估价值(元) |
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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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菱LZW6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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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别克SGM6510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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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菱LZW6407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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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宝来BORA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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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顺SZC6503B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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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太阳摩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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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豪爵VF100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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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576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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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及 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标的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法处理的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所报废车辆按照现状进行出让。 3、转让标的均为报废机动车,只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及上市流通。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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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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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公开挂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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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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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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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 |
105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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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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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05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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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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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清运保证金。交易标的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天内清理运输完成,如未按约定期限清运完成的,每超期一天,扣除保证金200元。 4、逾期超过5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由转让方自行处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器具与机械等,自行承担报废车辆的运输费用。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转让方物品损失的,买受人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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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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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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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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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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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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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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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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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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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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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05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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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327153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