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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石化销售中心100%国有产权

发布时间: 2013-03-08 15:13 阅读量: 3202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DZR13007 新泰市石化销售中心100%国有产权 108.11万元 126.40万元 2013-03-08至2013-04-07
 
一、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新泰市石化销售中心100%国有产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嘉诚国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新泰市石化销售中心
注册地(住所) 城北博徐路金罗顶
法定代表人 梁京孝
成立时间 1999年11月08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全民所有制
所属行业 机动车燃料零售
经营范围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乙醇汽油及柴油零售(有效期至2013年01月14日)。
一般经营项目:润滑油销售。
职工人数 在职职工30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泰市商业局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2012年01月31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 -21.70 -15.2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07.59 437.52 70.07 
审计机构 泰安天立明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年11月30日 0.00 -36.01 -24.0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90.51 517.90 -27.39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泰安德源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2年05月23日
评估基准日 2012年01月31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507.59 747.43
负债总计 437.52 437.52
净资产 70.07 309.9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8.11
律师事务所 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新泰市政府和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意见,剥离非经营性资产(职工宿舍)297.96万元,剥离相关负债(职工住房集资)96.16万元,剥离后净资产为108.11万元。
  2、目前新泰市石化销售中心加油站对外租赁经营,租赁期10年,自2007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
  3、1992年新泰市土地管理局以新土征字(92)第32号批复企业用地3000平方米,其中公路预留地1000平方米。该土地已办理出让手续,但未办理产权证。企业目前实际占用土地不包括公路预留地共计2686平方米,其中686平方米为占用福田社区土地,尚未向福田社区支付补偿金。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姓名 职务 持有产权
数量
占出资
比例(%)
拟受让产权
数量
拟受让
比例(%)
梁京孝 经理     25万股 50.00
庄燕飞 副经理     5万股 10.00
程向东 工会主席     12.5万股 25.00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泰市商业局
注册地(住所) 新甫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李善友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机关法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新泰市商业局
批准单位名称 新泰市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新泰市商业局将其持有的新泰市石化销售中心100%国有产权以126.4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26.4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1、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与标的企业原有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费用;
  2、受让方须承诺,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企业挂账的拖欠职工权益173.6万元;
  3、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与债权人签订还款协议,代标的企业偿还拖欠的职工宿舍楼工程款共计62.5万元,于还款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承接评估基准日到权属变更日期间的损益;
  5、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承担办理企业占地产权证等手续需缴纳的税费及向福田社区支付的土地补偿等费用;
  6、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该费用包括公告费、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佣金,如以竞价方式交易还需承担转让方竞价佣金(竞价佣金按成交金额的3%)。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满日17:00时之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期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招标(评分办法) 附件
联系信息
受托会员
山东嘉诚国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付女士 0531-86196106
济南办事处 卢女士 0531-87087305
烟台办事处 赵女士 0535-6613326
济宁办事处 蒋先生 0537-2653257
菏泽办事处 王先生 0530-5038588
滨州办事处 隆先生 0543-3387919
潍坊办事处 王女士 0536-8880502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 施先生 0546-7086390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 魏女士 0633-7892180
项目提示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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