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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保安服务公司100%国有产权

发布时间: 2016-09-12 09:56 阅读量: 3148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ZBZR16145 龙口市保安服务公司100%国有产权 13.31万元 206.18万元 2016-09-05至2016-10-08
 
一、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龙口市保安服务公司100%国有产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龙口市保安服务公司
注册地(住所) 龙口市黄城中心街43号
法定代表人 马克毅
成立时间 1990年09月06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全民所有制
所属行业 服务业
经营范围   印章刻制(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保安服务、销售防火防盗、报警等安全防范设备器材、机动车牌架;提供安全技术防设备的设计,安装,咨询和维修服务;车辆看护、押运、照像;保洁服务;车辆、驾驶员业务管理的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57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龙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92.36 67.05 63.8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92.59 1577.05 15.54 
审计机构 烟台东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年07月31日 42.95 -71.76 -71.7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57.38 1413.59 -56.21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烟台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龙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6年07月26日
评估基准日 2015年12月31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592.59 1590.36
负债总计 1577.05 1577.05
净资产 15.54 13.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31
律师事务所 山东平直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会议纪要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一名职工上班途中因公交纵火事件受伤,该职工正在康复阶段,伤残程度及相关费用尚未确定。
  2、标的企业一名原职工起诉标的企业确认劳动关系一案,目前已由烟台中院发回重审,尚无诉讼结果。
  3、标的企业一名职工在从2004年7月1日起承包标的企业暂存部、机房监控、印章部、保安器材商店、消防器材厂、机动车牌照销售期间,从标的企业领用的2本盖印收据丢失。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已因丢失收据涉及2起欠款纠纷案件,共被判决支付他人欠款41450元。以后是否会有类似上述欠款诉讼案件发生尚不确定。2016年8月2日,龙口市保安服务公司在《今日龙口》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4、自2016年1月1日起标的企业经营范围无押运业务。
  5、经龙口市政府批准,标的企业产权关系由龙口市公安局变更至龙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烟东会审字[2016]第24号《审计报告》,烟东评报字[2016]第4号《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龙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住所)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法定代表人 单承瑞
注册资本 3万元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事业法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龙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龙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龙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内容   同意龙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其持有的龙口市保安服务公司100%国有产权以206.18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6.1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的交易费用(包括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佣金,如以竞价方式交易还需承担转让方的竞价佣金),同时承担产权变更的一切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担原有债权债务,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盈利归转让方所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自动撤牌
交易方式 招标
联系信息
受托会员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中心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31-86196106
传真 0531-86196109
E-MAIL wangzl@sdcqjy.com
项目提示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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