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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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ZR15123H | 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公司52%国有股权 | 183.85万元 | 185.64万元 | 2015-08-26至2015-09-23 |
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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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公司52%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大舜价格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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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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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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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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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4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国 | ||||||||||||||||||
成立时间 | 2005年06月29日 |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HW08废矿物油的收集、贮存、利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再生润滑油基础油的销售;环境保护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及成果转让;开发、销售:环保设备;环保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 ||||||||||||||||||
职工人数 | 12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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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15年0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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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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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东洲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济南市财政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年03月27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01月31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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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572.59 | 626.80 | |||||||||||||||||
负债总计 | 423.27 | 273.24 | |||||||||||||||||
净资产 | 149.32 | 353.5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83.85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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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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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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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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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北段1号2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庄涛 | |
注册资本 | 12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2.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2.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济南市财政局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济南市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同意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将其持有的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公司52%国有股权转让。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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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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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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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 1、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承担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盈亏及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股权,须同时受让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公司48%国有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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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环境保护行业相关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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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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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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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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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舜价格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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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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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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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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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女士 | 0531-86196106 | |
济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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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女士 | 0531-87087373 | |
项目提示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