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JRZC16001 | 朱宝永不良债权 | 130.00万元 | 2016-03-23至2016-03-31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名 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
---|---|---|---|---|---|
住 址 | 济南市经七路86号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朱宝永不良债权 | |
---|---|---|---|
所在地 | 济南市 | ||
标 的 明 细 |
|||
合计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自然人朱宝永在转让方处借款160万元,期限自2012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2日。该债权本金余额935375.21元及相应利息,采取抵押和保证方式担保,抵押物分别为韩伟名下房产一处,朱宝永、谢甲寅名下房产一处,陈玉芝、谢树鼎名下房产一处,均已在当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持有他项权证,济南舜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债权已诉讼并已进入执行程序。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将朱宝永不良债权以130万元为底价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结果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及保证金设定 | 挂牌价格 | 13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受让方须承诺,自受让资格确认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8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图片资料 | |||||
联系信息 | |||||
中心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话 | 0531-86196106 | ||||
传真 | 0531-86196109 | ||||
wangzl@sdcqjy.com | |||||
项目提示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