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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万元) |
挂牌价格(万元)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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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WZC23023H |
大王镇万亩生态林场4区苗木转让项目 |
152.507269 |
137.25657 |
2023-04-24至202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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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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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广饶县大王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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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机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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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大王镇万亩生态林场4区苗木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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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大王镇康安路以东、敬老院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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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标的名称 |
林场面积(亩) |
评估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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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镇万亩生态林场4区苗木 |
362 |
152.507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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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及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标的资产为范围内的白蜡、法桐、柳树、槐树等苗木(约计117500棵),不含观光道路边缘的景观绿化苗木。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内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华远翊航评字【2023】第1001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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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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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公开挂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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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东营华远翊航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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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 年 3月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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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152.507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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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单位 |
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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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37.2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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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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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诺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苗木清运保证金。苗木清运工作须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将林场内场地进行平整,以达到可以耕种的条件。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负责苗木的清运工作,自行准备装卸、运输器具与机械等,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委托方物品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10000元。逾期超过10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苗木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由转让方自行处理。 7、苗木清运完成后,经转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及评估费用15000元。(具体交易费用以挂牌结果通知单的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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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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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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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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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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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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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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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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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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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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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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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37.256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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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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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6092700 中心报名电话:0546-6092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