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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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ZC16161 | 山东省专用通信局所属部分闲置房屋3年使用权 | 788.71万元 | 788.71万元 | 2016-09-12至2016-09-26 |
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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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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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专用通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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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 ||||
机构类型 | 事业法人 | ||||
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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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山东省专用通信局所属部分闲置房屋3年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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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济南市经十路14713号 | ||
标 的 明 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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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山东省专用通信局所属拟出租房屋位于经十路14713号(房产证地址济王路179号),该处房产建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原设计用途为仓库,现第一层改造为商业展厅使用,第二层至第六层为办公使用,中等装修水平。本次拟整体对外租赁的第一层至第六层,建筑面积5072.41平方米。 2、标的评估价值788.71万元为根据鲁舜评报字【2016】第3700013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1.42元/平方米/天*5072.41平方米*365天*3计算得出。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舜评报字【2016】第3700013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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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省财政厅 | |
批准内容 | 同意山东省专用通信局所属部分闲置房屋对外公开租赁,租赁期3年。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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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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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舜天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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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6年06月15日 | ||||
评估结果 | 788.71万元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及保证金设定 | 挂牌价格 | 788.7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不低于6个月租金(6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6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房屋租赁保证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 2、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 3、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4、租赁房屋所处院落空地,在出租方未进行建设施工,且不影响出租方使用前提下,承租方可以免费使用,同时负责管理包括安防、卫生等,但不得出租经营。 5、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8、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鉴于院落内有出租方的专用通讯设备机房,承租方须承诺,承租后聘请具有一级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公司对房屋进行物业管理。 10、承租方须承诺,承担出租方登记挂牌手续费,如产生竞价,还应承担出租方竞价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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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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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0 万元 | ||||
交纳时间 | 公告期满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图片资料 | |||||
联系信息 | |||||
中心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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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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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31-86196106 | ||||
传真 | 0531-86196109 | ||||
wangzl@sdcqjy.com | |||||
项目提示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