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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盛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国有股权

发布时间: 2014-11-21 14:54 阅读量: 325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ZZR14143 山东高速盛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国有股权 8635.35万元 8636.00万元 2014-11-21至2014-12-18
 
一、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高速盛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高速盛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25号6楼
法定代表人 王云泉
成立时间 2012年11月19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服务(以上凭资质证经营)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及中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职工人数 19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2.00
2 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2014年09月30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 -230.96 -230.9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7051.04 62346.69 4704.35 
审计机构 山东瑞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年10月31日 0.00 -232.48 -232.4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7098.70 62395.87 4702.83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山东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年11月17日
评估基准日 2014年09月30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67051.04 71927.85
负债总计 62346.69 62346.69
净资产 4704.35 9581.1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635.35
律师事务所 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0161226)有效期至2014年9月3日,尚未办理延期手续; 
  2.根据鲁瑞华评报字(2014)第0035号《资产评估报告》,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是依据标的企业股东之间签订的《陶瓷市场项目合作协议》计算得出; 
  3.其他事项详见鲁瑞会业字[2014]第0282号《审计报告》和鲁瑞华评报字(2014)第0035号《资产评估报告》; 
  4.山东高速盛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公告期间到中心办理购买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防汛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王云泉
注册资本 400000万元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82.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2.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内容   同意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高速盛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国有股权,以8635.35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8636.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代标的企业一次性偿还截止到2014年9月底欠山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款项61164万元(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还款保证金12000万元),该款项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不再使用“山东高速”字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590万元
交纳时间 提交受让申请时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招投标(附:评分办法) 附件
联系信息
受托会员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中心联系人
付女士
电话 0531-86196106
传真 0531-86196109
E-MAIL fulj@sdcqjy.com
项目提示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机构; 联系方式参见会员名录(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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