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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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Q20023 |
胜利油田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816.141332 万元 |
734.53万元 |
2020-12-08至202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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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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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胜利油田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东营谊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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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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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胜利油田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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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东营市东营区西三路9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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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立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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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02-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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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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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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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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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经营);五金建材、装饰材料销售;劳务派遣(不含外派劳务)(以上经营事项及法律规定需要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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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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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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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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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冯立初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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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吕海明 |
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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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丽芝 |
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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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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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1日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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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95.6246 |
20.7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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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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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6015 |
1211.4602 |
816.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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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山东万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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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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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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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0 |
-195.5960 |
20.7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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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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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
1890.4302 |
1074.2603 |
816.1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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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万相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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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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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0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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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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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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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2027.60 |
202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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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1211.46 |
121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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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816.14 |
81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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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16.14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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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东营)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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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胜利油田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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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于2005年7月6日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资质,因公司在2015年无任何业绩,上述资质失效。 2、标的企业对淄博胜利置业有限公司享有的2008.24万元债权,根据双方签订的《延期还款协议》,标的企业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不得向淄博胜利置业有限公司主张债权。 3、标的企业股东冯立初(股权比例:41%)、吕海明(股权比例:30.5%)、石丽芝(股权比例:28.5%)为企业股权代持股东,该股权实际控制单位为西城社会化服务协调中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万评报[2020]083号资产评估报告和鲁万会审[2020]53号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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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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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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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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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冯立初等3个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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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东营市东营区济宁路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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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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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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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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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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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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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胜利油田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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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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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3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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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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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转让方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标的企业损益以标的企业财务账面为准,如有收益,受让方应于期间损益截止日起第10个工作日前将该收益价款一次性支付转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价款汇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继续履行标的企业项下商品房不动产证的办理工作,待项下全部商品房办理完成不动产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企业公司名称的变更,不再使用“胜利油田”字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安排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前须签署《保密协议》,并依据尽职调查结果独立判断决定是否继续受让。参与受让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文件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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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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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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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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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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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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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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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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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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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 官方网站:www.hsjcq.com 报名电话:0546-609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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