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万元) |
挂牌价格(万元)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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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Q19039 |
胜利油田星宇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4.5% 股权转让 |
198.62 |
199 |
2019.12.20- 20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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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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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胜利油田星宇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4.5% 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 山东华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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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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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胜利油田星宇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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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祁连山路17号1幢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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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范桂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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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2年0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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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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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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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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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油水井技术服务,石油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石油机械装备及配件销售、维修;井下作业施工。(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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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2人(不涉及人员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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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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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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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德仕石油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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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胜利油田华宇实业总公司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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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胜利油田新海兴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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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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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0月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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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11.7777 |
-111.4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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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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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75 |
329.9444 |
771.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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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山东万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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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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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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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 |
0 |
-67.9211 |
-67.9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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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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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表 |
497.0152 |
-317.5521 |
814.5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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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万相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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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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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19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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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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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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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101.02 |
114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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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329.94 |
32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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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771.08 |
81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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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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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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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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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胜利油田星宇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披露事项详见鲁万会审[2019]74号《审计报告》及鲁万评报[2019]084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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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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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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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胜利油田华宇实业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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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博兴县陈户镇纯梁采油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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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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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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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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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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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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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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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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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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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原则上同意胜利油田华宇实业总公司持有的胜利油田星宇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4.5%股权在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转让出售的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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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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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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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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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成功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价款汇入指定账户。(详见附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期间损益按照国资监管规定由转让方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为计算依据。如有收益,受让方应于出具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价款一次性支付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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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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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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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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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截止日期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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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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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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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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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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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 中心咨询电话:0546-609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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