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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县胜坨镇永莘路北侧的东营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组合

发布时间: 2020-01-03 11:10 阅读量: 53987

拍卖公告

东营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0年2410时至202025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sjcq.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拍卖对象为东营市垦利县胜坨镇永莘路北侧的东营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组合,主要包括土地、房产、设备,拍卖对象所有权人为东营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对象土地情况:坐落于东营市垦利县胜坨镇永莘路(现在为胜坨路)北侧,位于西四路以西、胜坨路北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垦国用(2006)第321号,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营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10863.1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56109日。

拍卖对象房产情况:有证房产(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垦字第007185号,房屋所有权人为东营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坐落垦利县胜坨镇永莘路93幢等7幢楼,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厂房、车间,总面积为1411.22平方米。无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位于有证房产7幢北侧、5幢西侧的一幢钢结构厂房,面积约为1194.54平方米。

拍卖对象设备情况:设备共计402台(套),主要设备为3000吨环氧树脂固化剂生产线及配套锅炉等,位于东营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现处于闲置状态。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东德信评字[2019]68号》、《众合评(鉴)字(2019)第580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5628385元,起拍价:5628385元,保证金:25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备注:1、无证房产的房产证尚未办理,拍卖人不作能办理产权证的任何承诺,能否办理产权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2、拍卖对象设备实际情况(规格、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现场看样,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因竞买人未进行现场看样,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结果。涉及拍卖的标的物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办理交接,自行搬运,拍卖标的移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根据《评估报告》中显示,拍卖对象房产或部分位于宗地外,拍卖对象西侧部分宗地存在被隔离于厂区外的现象。

4、本次拍卖中相关标的物的描述和数据依据拍卖人提供资料所得。

5、拍卖对象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详细情况请咨询破产管理人(梁先生:18754605307)。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3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破产管理人(梁先生:18754605307)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东营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和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破产管理人申请,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同意其通过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系统)处置本标的物。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破产管理人负责。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受理破产案件之前欠缴的税费由破产企业负担,拍卖交易及产权转移过户登记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具体数额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双方各自承担并依法缴纳。另,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在办理过户手续或产权证的过程中,涉及违法、违章需要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补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金、费用、利息、滞纳金、罚款等)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并负担相关税费。

需缴纳的税、费具体金额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查询。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31日前与破产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梁先生:18754605307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竞买人需在规定日期内将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中,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保证金请在2020年2317时前缴纳至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0521民破10号拍卖保证金”。

账户: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拍卖余款请在202021217时前缴纳至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8)鲁0521民破10号拍卖余款”。

买受人在2020年21217时前未付清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予以没收。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等。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46-60927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破产管理人 :梁先生:18754605307,王先生:13780765110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46-6092707

肖经理:13792060886




东营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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