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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顺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伟浩中央花园24-103号)房产转让

发布时间: 2020-05-13 08:30 阅读量: 2885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20136

东营顺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伟浩中央花园24-103号)房产转让

202.05万元

202.05万元

2020-05-13 至 2020-05-26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东营顺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住   址

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332号

机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营顺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伟浩中央花园24-103号)房产转让

所在地

东营区北二路以南、庐山路以东

编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评估值(万元)

标的1

伟浩中央花园24-103房产

299.55

202.05

合计

-

-

202.05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房产为东营顺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但购买方需与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购买合同,且由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具房屋销售发票。

2、标的房产未办理房产证,转让方承诺房产受让后配合受让方完成产权变更手续,标的房产外观、结构、内部情况等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事项详见元盛评报字【2020】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查看联系人:魏经理,联系电话:15315050555。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准内容

同意东营顺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实物资产公开转让。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东营元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0年4月8日

评估结果(万元)

202.05

备案单位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02.0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标的房产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

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5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图片展示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

中心电话:0546-609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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