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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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YCQ20002 |
东营市斯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
-74.41万 |
40万 |
2020.10.30 - 2020.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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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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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东营市斯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在贵中心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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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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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东营市斯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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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东营市黄河工贸园美街2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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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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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0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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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5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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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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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铸造机械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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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精密机械零件加工;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机械电动工具、家用电器、五金建材、劳保用品、不锈钢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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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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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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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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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英杰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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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孙帅帅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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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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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1日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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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21 |
10.27 |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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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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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11 |
821.32 |
-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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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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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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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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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31 |
169.21 |
10.27 |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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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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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
829.11 |
821.32 |
-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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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勤永励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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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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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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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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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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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829.11 |
77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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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840.76 |
84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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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11.64 |
-7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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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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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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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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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勤永励评字【2020】第120657号《资产评估报告》和永恩审字【2020】第307481号《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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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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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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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孙英杰等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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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东营市东营区莒州路30号10号楼1单元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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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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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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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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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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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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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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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东营市斯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标的企业员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继标的企业原有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及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4、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以标的企业现状接收公司全部股权,不以任何原因向转让方提出赔偿或追索。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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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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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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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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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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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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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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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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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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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 官方网站:www.hsjcq.com
项目报名电话:0546-609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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