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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宏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

发布时间: 2021-07-20 16:23 阅读量: 123139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ZBZR210036

山东国宏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

998.289万元

1000万元

2021-07-20至2021-08-16


一、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国宏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国宏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海盛路898号

法定代表人

向辉

成立时间

2018-05-31

注册资本

(万元)

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职工人数

59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宏中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1%

2

东营市河口区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2021年5月31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0

-734.95

-734.9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435.46

12403.25

9032.21

审计机构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1年6月30日

0.00

-774.80

-774.8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

20860.51

11902.19

8958.32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东营市河口区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1年7月14日

评估基准日

2021年5月31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21435.46

21228.60

负债总计

12403.25

11245.71

净资产

9032.21

9982.8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98.289

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昊资评报字【2021】第0053号《评估报告书》和中名国成审字【2021】第0069号《审计报告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公园街42号

法定代表人

林金峰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东营市河口区财政局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财政局

批准单位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东营市河口区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国宏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公开转让。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延经理

联系电话

0546-6092702

传真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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