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宝马WBASN210小型轿车一辆(不含车牌))的公告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14日10时至2019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sjcq.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为宝马WBASN210小型轿车一辆(不含车牌),截止到查勘时点,该车辆各仪表显示清晰,装潢完整、内饰磨损较轻,车身颜色为银色,带天窗,随车工具齐全。该车已行驶11万余公里,现处于查封状态。
拍卖对象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宝马WBASN210,车辆识别代号:WBASN2107DD203127,发动机号码:11678453N55B30A,注册日期:2013年7月23日,核定载人数:5人,总质量:2570kg,整备质量:2140kg,外廓尺寸:5003*1901*1575mm,产地:德国,排量:3.0L。
评估价:286013元,起拍价:243111.05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备注:该车辆年审及违章等情况不详,需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补缴罚款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标的车辆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车管所咨询。该机动车保险情况、检验有效期不详,违纪记录、罚款、罚分、停车费用不祥,是否脱审,需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网络报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并承担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5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该标的物保证金须于2019年5月13日17时前缴纳至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5月18日17时前缴纳至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7)鲁05执恢36号拍卖余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46-60927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46-6092702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46-6092702/13210320905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