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MYCQ19041 |
胜利油田玉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1009.847544万元 |
1010万元 |
2019-12-18 至 2020-01-15 |
|||||
|
|||||||||
一、转让方承诺 |
|||||||||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胜利油田玉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东营谊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胜利油田玉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东营市东营区淄博路西首(雅苑小区综合楼) |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东营市 |
||||||||
法定代表人 |
唐明广 |
||||||||
成立时间 |
2004-02-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000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市政、物业修缮;油井设施设备维护;管道清淤、疏通;垃圾收集、清运(不含医疗垃圾);家政服务;物业清洗;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机电、家电、水电维修服务;房屋、场地租赁;餐厅及厨房设备设施租赁、销售;花卉租赁与销售;空调设备及配件、冷却塔的安装、清洗、保养、维修及销售;特种设备维修;房屋修缮;道路货运经营(以上各项不含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车辆租赁;二手车经销;机动车维修;消防器材设计、安装、维修及销售;消防工程;照明工程;通讯工程(不含地面卫星接收及无线发射装置);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安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清淤工程;网络工程(不含互联网);电力、食品、农产品、劳保用品、建材、办公设备、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通讯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及无线发射装置)、电子产品、金属制品销售;卷烟零售;计算机及配件销售、维修;餐饮、住宿服务;洗涤服务;停车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票务代理;房产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承装(修)电力设施;灯具维修;保洁服务;养老服务;污水处理技术服务;汽车装饰美容;医疗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产品研发及销售;环保技术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2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定 |
||||||||
债权金额(万元) |
|
||||||||
评估价 |
1009.847500万元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东营市众恒商贸服务中心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
||||||||
2019年11月15日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7746.342317 |
166.665131 |
124.998848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8377.842630 |
17382.589492 |
995.253138 |
|||||||
审计机构 |
山东同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19年10月31日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5957.508368 |
6228.581439 |
4671.436079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27258.593435 |
20893.350273 |
6365.243162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东营同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核准(备案)机构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年11月26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1月15日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8,377.842630 |
18,392.437036 |
|||||||
负债总计 |
17,382.589492 |
17,382.589492 |
|||||||
净资产 |
995.253138 |
1,009.84754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09.847544万元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 |
||||||||
重要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银行存款截止到2019年11月15日账面余额147,080,822.59元,其中100,903,210.74元为“三供一业”移交专项资金。 2.标的企业持有东营市五城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3.其他重大披露事项详见同盛评报字(2019)第023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山东同盛审字(2019)第017号《审计报告》。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东营市众恒商贸服务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讯利小区 |
|||||||
法定代表人 |
包新叶 |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 |
||||||||
企业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东营市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 |
||||||||
批准单位名称 |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胜油集改办[2019]50号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转让低价万元) |
101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期间损益按照国资监管规定由转让方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为计算依据。如有收益,受让方应于期间损益截止日起第10个工作日前将该收益价款一次性支付转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及管理层队伍稳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自行安排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结果独立判断决定是否继续受让。受让方递交购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文件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成功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价款汇入指定账户。(详见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证券、保险、理财、投资基金、资管计划进行投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1)注册资本8000 万以上的企业法人; (2)原胜利油田所属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的企业; (3)被有关单位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企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303.000000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五、挂牌公告信息 |
|||||||||
信息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没有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施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46-6092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