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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8英寸芯片设备资产转让

发布时间: 2021-11-19 18:40 阅读量: 2724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211387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8英寸芯片设备资产转让

89932.041052万元

89932.041052万元

2021-11-19至2021-12-16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  址

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

机构类型

行政单位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8英寸芯片设备资产

所在地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1

已清关设备

-

21583.689852

2

未清关设备

-

68348.351200

合计

-

-

89932.041052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转让标的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资产,包括光刻、刻蚀、化学和物理沉积、离子注入、测试、辅助等设备;转让资产详见附件《主要设备参考清单》。

3.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和交割,标的的外观、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等提供任何保证,所列设备资料及现状仅供参考。

4.标的1为已清关设备,已开箱状态,现存放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原芯片项目厂区;标的2为未清关设备,未开箱状态,现存放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的山东寰芯公用型保税仓库。标的2尚未清关设备资产,须另行办理清关或转关手续,如需缴纳关税、增值税等税费,税费计算由海关依据该部分资产成交金额确定,受让方须自行向海关等主管部门了解有关清关或转关政策、并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5.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

6.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信资评报字(2021)1020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内容

同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8英寸芯片设备资产公开挂牌转让。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信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1月5日

评估结果(万元)

89932.041052

备案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9932.041052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80%,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付清,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起算。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详见附件)的所有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对转让标的2尚未清关设备资产,须另行办理清关或转关手续,如需缴纳关税、增值税等税费,税费计算由海关依据该部分资产成交金额确定,受让方须自行向海关等主管部门了解有关清关或转关政策、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流程等事项。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的首付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详见附件《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并同意完成价款划转工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交易价款首付款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有效担保,并支付全部交易费用后,即完成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承担标的资产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自行承担标的资产所涉及的仓储、物业、水电、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安全、环保问题,发生的各类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成功后,竞买保证金中的1000万部分转为清运、清关或转关的履约保证金。同意自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起30日内,完成标的1已清关设备全部资产的清理运输工作,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清运工作未按时完成的,逾期每超过一天,扣除1%履约保证金;同意自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起30日内,完成标的2未清关设备全部资产的清关或转关等工作,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清关或转关工作未按时完成的,逾期每超过一天,扣除1%履约保证金。清理、运输、清关或转关等工作完成后,由转让方验收并签章确认后予以退还,扣除部分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的违约赔偿。清理运输期间,对转让方其他物品、设施及环境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保证金账户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标的展示



备注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标的电话: 苏女士   0546-6329793   侯先生  0546-6092700

中心报名电话:田女士  0546-6092706

附件下载:
主要设备参考清单
现场踏勘确认书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版权所有: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鲁ICP备14012596号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层

传真:0546-6092706 邮箱:sdhsjc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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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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